许子旌沧海🌸

昵称沧海♡(◦˙▽˙◦)⭐
我所热爱的,那些来去匆匆的玫瑰。


三次元忙碌搬砖买奶茶喝ing
回复不及时请见谅(。>∀<。)

给每个喜欢我的读者一大口么么哒!ヾ(✿゚▽゚)ノ
希望让自己写故事的技巧和心力都更成熟一点。🐯

当发刀作者穿书时

“我说,我是总裁!”

“我说,我知道!老子是作者!”

面前男人皱起眉头,觉得我在讲疯话。

如果没记错,他好像叫王德发,是个霸总,我的第七本书的男主角。

他的玛莎拉蒂撞到了我,然后红色跑车凹进去一个大坑,宛如我的无数未完结作品一样的大坑。

这位霸道总裁还在思索我是什么物种。

我也懒得解释,蹲在马路牙子上抽烟。


“喂!”那男人把风衣一甩,想让我给一个解释。

但是此刻我真的很忙,我在快速回忆这本书的情节。


事情是这样的,在一个无比烦闷的雨夜,我叼着烟赶稿,突然我的电脑周边出现了窃窃私语。

“他好像打算把你写死耶。”

“怎么能这样啊,总是杀死人气人物赚情怀。”

“他这两年总是这样子。”

“那我们让他过来吧,让他知道突然被写死是什么感受。”

然后我就两眼一黑穿越过来了。


目前我已经穿过六本书了,这是第七本。

在此之前,我穿越过了仙侠世界,跟我笔下的男主一起采仙草斗仙尊,也穿越过游戏世界,跟男主一起在怪兽群中救人。

而这一本,是我换了一个马甲,写的霸道总裁文。

我是个男性作者,我写霸总言情很心累,但是为了赚钱为了生存,我必须写点热门题材啊。

但这一本还是因为专业不对口,写得磕磕碰碰,导致我有些细节也拿不准了。

不管了,走一步看一步,到大结局就能出去了。


我立马转头拍他的肩膀:“王德发,走,我去帮你追女主。”

面前的男人露出了三分不羁三分嘲讽四分凉薄的笑容——你看我当时用的都是套路形容词——对我说:“你是说追吗?我王德发二十年来,一手操控商业帝国,无数女人仰慕我,从来没有追过女人。”

好俗啊,真的好俗啊,救命啊。

我忍着我自己造的因果,耐下性子。好在我还有金手指:主角百分百言听计从。

当然,只对主角生效,剩下的世界观中产物就管不了了。

技能发动。

“王德发,跟我组队,追女主。”

只要大团圆结局了,我的任务就完成了。


他眼睛一瞬迷茫又转瞬清醒。

“好嘞。但我得先叫助理过来解决掉这些丧尸。”

丧尸,什么丧尸,我写的不是霸总文吗?

此刻我把烟在马路边踩灭,才打量起周围。

确实是繁华的都市,但是大波大波丧尸就在公路上徘徊,有的已经钻入车子里张牙舞爪。

什么?我当时写的居然是这样的大背景吗?


“没关系,助理不来也不要紧,就是可惜了我这一身巴黎定制风衣。”

我的男主角帅气甩甩自己价值千亿身家的发型。

他的风衣突然爆裂开,接着层层机甲仿佛天外来客,附着到他的身体上,全部武装,身后还有六个机械炮筒。

“终极机甲模式,火箭炮!”

噼噼啪啪轰隆轰隆!

无数丧尸被打退,这条公路也差不多废掉了。

男主角的火箭炮还在闪着光芒,不断射击出超级赛亚人的炮弹。

“跟这里的老板说,今天所有损失我王德发包了!”


这都什么玩意啊!

这本书是我睡着写的吧!


此刻我已经在马路牙子上目瞪口呆。

但是我毕竟是一个写过七本书,有着良好心理素质的作者。

我立马调整了心态,摆出见怪不怪的现代人样子,对他竖起拇指:“干的不错,王德发!来,我们去追女主吧。”



我的男主角变回普通形态,一个赤裸上身的霸总。

当然,我也没忘记给他描写出八块腹肌。


我和王德发在坑坑洼洼的公路上行驶着,代步工具是那辆被撞出坑的玛拉莎蒂。

我已经不确定这本到底是霸总还是末日题材了。


“你是什么物种?”霸总问,“我的玛莎拉蒂可是全球限量供应,唯一一台钢铁机甲做的。”

我在副驾驶点根新烟,低头看着手指尖闪烁的火星:“跟你说了,我是作者。”


我的限定出场方式好像就是主角被刀死的方式。

比如第一本穿越我是在病房中,我拔了管子就下床找男主。当然,男主就在我隔壁床,这本书里,男主角是久病不愈死的。

第三本书里,我被怪物叼在嘴里。我攀爬它的牙齿,晃悠着掉下去找我的男主。这一本,男主是被怪物吞入腹中,全剧终。

第五本书里,我被雷劈得外焦里嫩,抖落一身灰,去找男主。这一本里,男主历劫失败,被雷劈死。

第七本书虽然我不记得剧情了,但设定中应该是把他车祸写死。


好在我是个发刀的作者,我有金刚不坏之身。

但其实我到现在也不太懂,为什么非要让我穿越。

为什么前几本都闯到结局了,也还没有从书的世界里出来。

这是我完结的最后一本书了,我猜测,这本穿完,我应该就可以出去。假如这本穿完,又要继续去我那些未完结的大坑,那我可真是这辈子都别想出来了。


王德发专心开车,但是霸总都是可以一心二用的,他开启导航盘问我:“为什么我们要去青青家园?你怎么就确定要找的人在青青家园,你到底有什么目的?”


他不屑一笑:“呵,青青家园,一看就是很低档的小区。

“若不是你,我绝不会让我的豪车沾染低于100万一平的土地。”


因为女主角在青青家园。

因为我现实世界的女朋友,叫青青。

我的女主,显然是照着我女朋友的样子写的。

长发,温柔,爱穿蓝色裙子。

只要你见到她,爱情就会悄然发生。


“我在帮你追寻爱情。”

霸总很不屑。

废话,都市言情剧,主线不写爱情写什么?

我必须要唤起他对爱情的向往,然后快点到大结局。


我开始和他唠嗑我的过去。


“爱情很美好的,小伙子。”我回忆着我的初恋。

我的初恋就是我现在的女朋友。从19岁一直到现在的29岁,谈了十年。

当然,如果我再不写出一本好书,再不挣点钱,初恋就会变成前女友了。


那时真好,我把很多故事都写在日记里,还改编到了我的第一本书里,一个校园恋的青春文学。

没有什么比第一本书更有幸福感了。


当时我拿回样书,和女朋友就盯着书,什么都不做,盯着书就盯了半个钟头。


那时候,女朋友的家长也同意了我们的交往。在此之前,我们一直都是偷偷摸摸的见面。

他们还觉得我必成大器,可能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,是个值得托付的女婿。

可惜,我之后就再也没有写出过畅销书了。

女朋友的父母也迟迟不肯将女儿嫁给我。甚至我登门拜访,也不开门了。


糟糕,聊着聊着变成现实向悲情爱情故事了。


我揉揉眼睛,看王德发的脸色。

霸总此刻皱着眉头。

从作者与角色的心有灵犀,我知道他此刻很不能理解,不懂这种普通平民因为钱财而导致的俗气悲情故事。

在王德发看来,这个是可以用钱解决的,用钱避免受爱情的苦。


“最新播报。”车载录音机突然响起来,伴随警报声。

“我市出现哥斯拉,目前徘徊在青青家园。”


我眉头深深皱起,我刚刚是听见哥斯拉了吗?我真写过这玩意儿?


“呵,不错。”我的总裁得意一笑,“打败哥斯拉,就是BOSS级别积分,我就能在全亚太地区积分排行里,狠狠甩掉隔壁尼古拉斯赵四了。”

激起你斗志的不是女主,是哥斯拉吗?

还有,为什么突然又出现了积分排行榜这样竞技文的字眼呐!


玛莎拉蒂加上火箭炮,瞬间加速。

到了青青家园,巨大的哥斯拉已经张牙舞爪。

它的爪子上当然就是女主。


我的霸总男主再度展现他的赛亚人变身,非常炫酷与哥斯拉打斗,此处省略一万字场景描写,然后救下来女主。


“在哥斯拉的爪子上还能气定神闲,女人,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。”

经典台词出现,接下来就该你追我赶了。


蓝色裙子的女主,看了眼男主。

她头发很长,我的现实女友也一头飘逸长发,风拂过就是心动的香气。

我的金手指对女主角没有太多作用,只能心里祈祷,快点自我介绍,快点交个朋友!


快点谈恋爱啊!

你们拿证了,我就能穿越出去了。

我还要回现实世界赶稿子呢。


女主角点点头,对王德发伸出手:

“我们就是伙伴了,一起拯救地球吧。”


啊哈?

啊这。


王德发非常高兴,添加微信又开着火箭炮版玛莎拉蒂,带我回家。

我还在沉思。

总感觉这个世界十分不对劲,比起前几个世界,这里处处都超出我的预料。


我注意到王德发的微信名就是原名。

我咽下口水,有些忐忑问:“你对你的名字满意吗?”


当时我在打游戏,输了一下午了。

队友一直用“王德发”嘲讽我。

我退出游戏点了份辣子鸡丁。

外卖员送来后,包装上醒目写着“辣鸡”。

我眼泪一下子就忍不住了,太憋屈了。


我打一下午游戏是因为我没有钱了,我决定只能去写热门的,但是我自己也瞧不上的霸总题材。

我心中十分烦闷。

可是不断的逃避是无法挣到钱的。

我含着眼泪吃完辣子鸡丁,打开电脑,写霸总,主角就叫王德发。


此刻,王德发把头一昂,骄傲撩起他乌黑浓密的头发——霸总是不可能像作家一样秃头的,他露出不屑的笑容:“多么愚蠢的问题!”

他骄傲用着咏叹调:“王,彰显了我拥有商业帝国的显赫身份,德,强调了我在金钱中不迷失自我的高尚情操。发,巧妙预示了我身为商业天才的技能。多么高雅且朗朗上口,又符合我自身优点的名字啊。我很满意这个名字,呵,尽情羡慕吧世人们!”


我低着头,没想到我的男主角是这样想他的名字的。

虽然沙雕,却让我心中复杂。


我又想起了我的第一本书。

那时候,连一个配角的名字,我都精益求精,还用着谐音埋伏笔。

那本书写了很久很久,不仅是故事深思熟虑,是每个字都在磨。

没有什么幸福感,可以跟第一本书的完成相比。


可是后来,我的编辑说,你太慢了,这个速度跟不上快销的时代。

而且你要写热门题材,你要学会走套路。

我写的越来越快,也越来越烦躁。

我写着火热的题材,可是我心里也觉得太俗气没营养。


因为因为本身对题材的不感兴趣,我的写作热情降低,质量也降低,钱变少,便更加焦灼。一个恶性循环。

为了赚钱我又要去腾出时间做别的事情。

和女朋友结婚要房子,处处生存压力。

我其实已经有段时间想放弃了。


我打过很多兼职,在饭店后厨切菜。

“练过的吧,切得这么好。”

“没有没有,以前是写小说的。”

“哦作家啊,那会点刀工也正常。”


我一开始是真心喜欢be美学,多么美好。

后来,则是跟前辈学的,无情杀死人气人物,纯粹赢一波就跑。

杀死这个人物,我的平台赏金一涨,我就能付起这个月的水电费了。


我有点找不到我写东西的初心了。


“你说我送这个女人什么东西好?”王德发在问我。

我回神:“就送书吧,文艺女神都喜欢书。要送精装的,好出版社的。”

王德发点点头:“不错,我正有此意。你居然能跟上我的思维。”


“你说你是个作者,你喜欢什么书?”


“青春小说,最考验文笔,用文字写出最敏感的青春心境。”我歪着头讲着我一本本写过东西, “仙侠小说,因为仙侠背景可以让想象力尽情发挥,而且主角的死亡方式也有更多种选择。”


我突然愣了一下。

我想到我穿越过来的一个个主角。

我下笔无情,为了房租水电篡改结局。

可是主角是鲜活的存在。

他在书里生存,他不愿意死。



我看向王德发,他哼着歌开着车。

歌曲还是国际歌。

他比我想象中还要真实而生动。


国际歌。

我想起这是哪一本书了。

它的主线确实是那本霸总的言情,但是这里面藏了另一本书。

我真正意义上的,第一本书。


那时候我还在中学,音乐课上唱国际歌。

我还不认识我的女朋友,我也没有认识编辑,我不知道任何商业写书的套路,我也没有经济压力。

我在音乐课上写着东西。


我的好兄弟从背后捣捣我,让我写个大格局的东西。

我说行啊。

我捉摸着,要大格局,要有奥特曼,要有拯救世界的剧情。

我当晚就在贴吧开了文,写了几天几夜完结。


《总裁变身赛亚人大战哥斯拉拯救地球》


吧主目瞪口呆:

“你这,有点东西啊!”


有人天天追更,我也每小时更新。

还跟网友聊得很带劲。

“能出版拍电影吗?”

“不行,版权不行。”

“哥斯拉那边不行。”

“哈哈哈哈哈。”


我的第一本小说,是读书时记在本子上的写写画画。

它只在贴吧有着阅读量,却靠着这点鼓励,把我引上了后来的道路。


我还在走神着,回顾着我的青春。

火箭筒升级版的玛莎拉蒂却一个急刹车,差点把我甩出外太空。


“出事了。”王德发望着前方,面色凝重。

“外星人降临了。”


tbc

@LOFTER图书管理员 


看到活动,突然兴起写的文。

一个披着沙雕外衣,讲述初心,困顿,与成长的故事。

祝观文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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